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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时间:2018-04-01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作者: 字体大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节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安排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排除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方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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