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县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8〕56号)精神,配套制定《2018年县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查考评指标细则》,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是今年省、市、县各级政府工作的总抓手,是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评的重要依据。请各牵头部门负起总责,相关责任单位全力配合,于每月30日前向县督查考核办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