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8]80号)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8]81号)的精神,为确保低保调标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6月24日上午,于寺镇召开城乡低保调标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副镇长郑旺盛传达了《于寺镇2018年度城乡低保调标工作实施方案》,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当前低保评定政策给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最后,镇党委书记王丽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于寺镇城乡低保调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